接口开发商及医院客户应注意事项: 1、通过接口上传的费用明细,统一编码和内部编码必须与医院申报目录中的编码保持匹配,且费用明细相应的统一编码不能为空,否则系统将按目录外自费处理; 2、在新医保政策中,个人帐户超过两个月上年社平工资(4700.00)的,超出部分可以用于支付医保范围内的比例自付部分,如特检门诊中的20%比例自付、住院中的比例自付; 3、药品或诊疗项目已审批准入,但因为某种原因需要修改或重新申请,可以通过网上医院将已准入的药品或诊疗项目进行删除; 在统计查询-》药品查询(或诊疗查询)-》选查询条件医院目录(全部、医院编码或名称)-》查询出来后点击相关项目右边的删除按钮进行删除; 4、住院费用可以使用接口或者网上医院进行删除,操作如下: (1) 使用接口服务:取消住院支付确认,取消住院费用; (2) 网上医院:取消住院登记,前提是未进行支付确认(如果已支付确认只能通过“出院后退费”功能进行退费) 5、特病注意事项; (1)特病病人需要先在社保局进行登记,并且指定一家医院,病人才能在此医院看医保特病; (2)血透特病的专用套餐由社保局统一定制,如果在特病套餐范围外但确属血透特病的药品或诊疗项目,可以与套餐中十个统一编码中的相似项目对应; 注意:白蛋白等审批药不在血透标准范围内,按普通门诊由个人帐户记帐(住院医保病人自费); (3)除血透外的其它门诊特病先付现金后到社保局审批报销; (4)不在套餐范围内的费用只能按普通门诊分单处理(如原审批药),否则系统将按自费处理; 特检注意事项: (1)特检权限下放至医院,新系统将不再需要进行审批,手工审批按原规定办; (2)特检的专用套餐由社保局统一定制,只有在特检套餐范围内的并且审批后结算项目以‘t’结尾的诊疗项目才能按特检比例记帐,对于不满足以上要求的项目只能按普通门诊分单处理,否则系统将按自费处理; (3)如住院费用中含有特检费用则按普通住院费用来处理; 6、特病特检接口流程; (1)前提:通过服务下载特检特病套餐; (2)通过下载的特检特病套餐对应医院自身的药品诊疗范围; (2)传门诊登记信息时必须传相应的门诊类别以区分不同的门诊类型:1表示普通门诊;2表示特检;3表示特病; (3)将在特检特病套餐范围内的费用明细传输过来; 7、如何查询带结算项目的住院费用明细,方便给病人解释; (1)通过网上医院的在院病人信息查询可以方便的看到每条明细费用的结算项目及补充启用标志; (2)通过接口将已准入的药品目录及诊疗目录下载,然后根据医院药品或诊疗项目编码取出相应的结算项目及补充标志,打印出有结算项目及补充标志的报表; 8、病种支付 (1)通过接口服务下载医疗机构病种代码库 (2)住院登记信息中如果是按普通住院结算则病种字段(BZ)为空,如果是按病种住院结算,则病种字段(BZ)为下载的病种代码库中的相应病种代码; 9、统筹特检 统筹特检不能在医院划卡记帐,只能到社保局统筹处审核报销; 10、生育医保问题: 通过刷卡服务可以取得病人可用险种,形成列表,挂号时必须从中选择一种,对于既参加普通医保又参加生育医保的病人,操作员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病人类型; 11、网上申报的数据格式; 网上申报的数据格式请通过社保局发布的三大目录对应数据格式(ACCESS格式)导成EXCEL表格格式,将数据填好后再通过网上申报进行 药品或诊疗项目的申请,这样才能更准确的保证数据格式的正确性,如果还申报不了,请参看接口网站发布的“医保操作答疑讲稿2003.8.15”;